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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家維/綜合報導

富邦勇士中鋒曾文鼎在日前「打臉」高國豪後,近日又出現肘擊動作,聯盟1日開會判定為嚴重危險犯規,且曾文鼎已是累犯,加罰2.5萬元並禁賽1場,而富邦勇士球團則聲明為告誡球員,除了聯盟的1場禁賽外,將另外自行禁賽2場。

▲富邦勇士曾文鼎遭聯盟及球團禁賽處分。(圖/記者劉彥池攝影)

PLG聲明指出:「針對1月31日進行的G20臺北富邦勇士VS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臺北富邦勇士球員曾文鼎在首節肘擊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球員希克斯(Stephan Hicks),比賽當中經裁判觀看重播影片後,遭奪權出場。賽後聯盟開會判定此動作實屬嚴重危險動作,由於已是第二次(累犯)的危險動作,有鑒於保護球員基礎上,決議加罰曾文鼎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且因為奪權出場的關係再加罰禁賽乙場,禁賽將於2月6日的G22臺北富邦勇士VS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執行。」

而富邦勇士球團隨後宣布,「本隊球員曾文鼎上籃時肘擊希克斯,被判奪權出場,聯盟懲處禁賽一場並罰款貳萬五千元。為告誡球員在場上遵守比賽規範,本隊加重懲處另行再予禁賽二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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